2月10日,水利部党组书记、部长、部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国英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水利部关于强化河湖长制的指导意见》,审议淮河、海河、珠江、松辽、太湖流域省级河湖长联席会议机制方案。李国英强调,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改革举措,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和强化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会议强调,要全面对表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行河湖长制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贯彻落实。要准确把握新阶段新特点,针对去年防汛工作复盘检视和查漏补缺中查找出的短板弱项,进一步明确河湖长制工作的重点任务并强化落实,特别是要将确保河道行洪安全纳入河湖长制目标任务,将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维护库容不被侵占等纳入河湖长制管理体系。要细化实化各级河湖长职责,从河湖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做到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全流域统筹。要强化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实施绩效评价考核,充分发挥河湖长制考核指挥棒作用。
会议强调,要坚持系统观念,从流域整体出发,打破一地一段一岸治理的局限,充分发挥流域省级河湖长联席会议机制作用,研究部署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协同推进河湖治理保护重大决策、重大规划,形成目标统一、任务协同、措施衔接、行动同步的流域河湖长制工作机制。要加强跟踪指导,及时了解各流域省级河湖长联席会议机制运行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确保机制长期有效运行。流域管理机构要切实承担好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坚持全流域“一盘棋”思想,按照流域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要求,一体推进流域河湖长制有关工作,不断提高江河湖泊治理管理能力和水平,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
来源:水利部